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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光:与时俱进,公平正义铿锵行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公安工作辉煌成就巡礼(四)
2019-09-30

 以怎样的选择回答历史之问?


在70年的漫漫求索中,面对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的历史之问,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依法治国这一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以怎样的方式护卫新中国?

在70年的忠诚护航中,公安队伍在共和国的旗帜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扛起法治公安的大旗,护卫着法治中国的航船不断前行。

以怎样的姿态回应百姓期待?

在70年的风雨兼程里,人民公安一刻都未忘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如同一束光,划破云霾,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遍华夏大地;

法治,如同一盏灯,光芒万丈,指引着公安工作奋力前行的方向。

【夯基】法治公安大厦的根基越打越实
中国警察博物馆里,一张上世纪90年代的老照片引人注意,照片中公安部法制局干部正在大街上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一个个关于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法律法规,记录着法治公安建设的历程,也是70年来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缩影。

历史是一面镜子,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兴衰交替的历史,一再诠释着“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深刻道理。

回首新中国走过的70年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又一步。

从历史中走来。70年的跋涉中,法治公安建设之路上留下了怎样的足迹?

在时代中前行。70年的求索中,法治公安这座大厦的根基如何一步步夯实?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公安法制工作与新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紧密相连,《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枪支管理暂行办法》等暂行法规发布;195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出台,标志着公安队伍建设从此走上了法制的轨道。

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公安法制建设进入全面发展时期,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各项立法工作全面铺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历经13年的努力也于1995年出台。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公安建设步入快车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音,随之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吹响建设“法治公安”的号角。

党的十九大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公安建设继续大踏步前进。

这一步又一步,走出了公安工作循着法治之光不断前行的历史轨迹,走出了法治公安建设的波澜壮阔与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以先进理论武装头脑,让法治思维深深扎根。广大公安民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法治思维真正入脑入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强调,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指出,要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这一对民警执法的要求已成为每一名公安民警的执法理念。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70年的奋进中,公安法律体系逐步形成——以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为代表的组织管理规范,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为代表的行政执法规范,以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代表的刑事执法规范,使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实现了有法可依,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提供了全面有效的法律保障。

公安民警处于执法第一线,执法能力水平直接关乎到公平正义。

70年的奋进中,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取得跨越式发展——当前,各类执法能力培训渐成体系,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在全警全面推行。截至目前,已有173.67万名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3万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教科书式执法”越来越成为民警执法的日常。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深入警心的法治思维与执法理念、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的执法能力,不断夯实着法治公安大厦的根基,不断勾勒着良法善治的美好画卷。

【变革】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如今,民警执法时都配有执法记录仪,这是近几年民警执法必备装备的一大变化。

执法记录仪,不仅成为准确记录、还原执法现场活动的“黑匣子”,更将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置于规范执法要求的“聚光灯”下,有效防止了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等现象。

一个小小的执法记录仪,折射着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变革,也折射着法治公安建设中迈出的新步伐。

历史,总是在一次次变革中,不断开辟出新境界。

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历经“站起来”的上下求索、“富起来”的左右突围,开启“强起来”的时代新篇,虽充满艰难曲折,更令世界刮目相看,其中的每一步都蕴含着变革的智慧和勇气。

同样,法治公安建设,也并非一路坦途,亦不会一蹴而就,必然会经历无数次“破与立”的深刻变革。

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是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法治公安建设中,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至关重要。

近年来,公安机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从根源上解决了制约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推动法治公安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受案立案问题怎么办?公安部下发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9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管机构。通过改革,报案不接、该受不受、该立不立以及违法受立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明显减少,检察机关通知立案的数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如何有效提升案件质量,防范冤假错案?公安部积极稳妥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取证合法性等涉及人权保障的重点执法环节进行统一审核,并统一对接检察机关。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对口衔接联合出台了文件,切实加强案件审核把关,保证了刑事办案质量;

如何有效规范执法活动、提升办案效率、保障民警依法履职?公安部出台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文件,将全流程记录拓展至接报案登记、办案区管理、讯问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办案各环节,并推动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功能,打造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全流程记录链条;

……

一项项自上而下的改革举措确保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全国公安机关迅速推开、施行;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探索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新机制、新模式。

在贵州,“数据铁笼”成为监督民警依法履职的利器。通过信息化系统平台对民警执法过程进行全记录,以“全范围覆盖、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完整记录每一个个体权力行为,做到件件有“对象”、处处留“痕迹”,民警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成了“透明人”;

在山东,“案管中心+”模式成为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智能化的案管中心,一方面通过建立案件、人员、问题智库,为民警提供执法指引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执法节点的风险识别模型,强化对执法问题和隐患的实时监测、自动预警;

……

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在法治公安建设的路上,全国公安机关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与锐意改革的智慧,实现了各项执法活动、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深耕】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推进
“正邪争锋,谁能高人一等?鏖战背后,你开启一场战略的革命。大智慧,精尖利器;大协同,攻伐决断;大监督,明公正义!”

这是在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现场,节目组写给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总队长华列兵的颁奖词。作为一名奋战在公安法制战线上近20年的“老兵”,他有力推动首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发展,为全国法治公安建设提供了生动的实践样本。

回望历史,公安战线上的前辈们为法治公安建设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放眼现在,无数的公安民警们正接续奋斗,在建设法治公安这块责任田上深耕细作。

执法规范化建设,70年前,可能还没有这个概念;但70年后的今天,“执法规范化建设”无疑是法治公安建设中不得不说的词汇,俨然成为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掀开了新的篇章。

办案场所建设向精细化发展——对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规范化改造,按照接待群众、内部办公、办案和生活等不同功能实行分区设置和管理,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经普遍完成了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化改造。在此基础上,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建设集案件办理、执法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合成作战、服务保障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涉案财物管理向智能化发展——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衔接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建设了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管理人员;

执法公开向透明化发展——公安部修订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公开办事。各地公安机关依托于“互联网+”模式,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信息屏终端查询等载体,着力构建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用信息公开倒逼执法规范。

……

随着一项项规定动作的落地,随着一个个创新举措的推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跑出了加速度,实现全面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建成3000余个办案中心;建成涉案财物管理场所1.5万余个。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

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起点上,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必将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循着法治之光,向着法治公安的目标,为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期待扬帆再启航。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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