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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121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 】天津边检总站边防检查处处长赵金铭介绍防范境外输入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04-23

【文字实录】

    4月17日,天津举行第121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请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二级巡视员何鹏,市外办党组成员、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陈卫明,天津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侯金坡,天津边检总站边防检查处处长赵金铭介绍防范境外输入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李喜超:

  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现在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第121场新闻发布。我们邀请到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二级巡视员何鹏同志,市外办党组成员、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陈卫明同志,天津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侯金坡同志,天津边检总站边防检查处处长赵金铭同志,为大家介绍我市防范境外输入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提问。

  首先,请何鹏同志通报我市最新疫情情况。

  天津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二级巡视员何鹏:

  4月16日14时至4月17日14时,天津市无新增本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报告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均为中国籍,其中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新增报告无症状感染者1例。治愈出院1人,转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第50例境外输入病例,原为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第3例,16日下午,出现肺纹理增多等症状,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境外输入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现已转至海河医院。

  第51例境外输入病例,男,15岁,中国籍,居住地法国巴黎。该患者自法国巴黎乘坐航班(CA934),于4月16日抵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入境时体温36.8℃,申报无疾病症状,海关检疫排查后转送至东丽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7日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境外输入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现已转至海河医院,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正在进行中。

  第52例境外输入病例,女,49岁,中国籍,居住地法国巴黎。该患者自法国巴黎乘坐航班(CA934),于4月16日抵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入境时体温36.5℃,申报无疾病症状,海关检疫排查后转送至东丽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7日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境外输入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现已转至海河医院,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正在进行中。

  第53例境外输入病例,女,23岁,中国籍,居住地法国巴黎。该患者自法国巴黎乘坐航班(CA934),于4月16日抵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入境时体温36.5℃,申报有干咳、鼻塞、恶心等症状,海关检疫排查后转送至东丽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7日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境外输入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现已转至海河医院,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正在进行中。

  第54例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女,47岁,中国籍,居住地法国巴黎。该患者自法国巴黎乘坐航班(CA934),于4月16日抵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入境时体温36.4℃,申报无疾病症状,海关检疫排查后转送至东丽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7日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已转至空港医院,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正在进行中。

  截至4月17日14时,本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6例,其中男性73例,女性63例;治愈出院133例。我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全部出院。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53例,其中中国籍49例、美国籍2例、法国籍1例、菲律宾籍1例;治愈出院39例,在院14例。

  我市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为境外输入),其中转为确诊病例2例、尚在医学观察2例。

  李喜超:

  感谢何鹏同志。下面,请陈卫明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天津市外办党组成员、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陈卫明: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来津外国人的疫情防控工作,市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我市外事战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任务要求,以“友谊、友好、友善、严谨、严格、严肃”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扎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中的外事工作。

  当前,疫情在全球成蔓延态势,天津市作为重要口岸城市,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严峻,外防输入的压力大。外事部门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疫情要强调再强调、坚持再坚持,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的总要求,坚决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的各项外事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市防控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我市已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外事组,统筹全市疫情防控涉外工作。下面我介绍有关情况。

  一、天津近期人员入境情况及来津外国人的情况。近期随着全国及我市企业逐渐复工复产,外企的员工陆续返津。同时,从3月20日开始,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作为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第一入境点,截止4月17日12:00降落国际航班37个班次,入境旅客10808人,其中中国籍数10412人,外籍人数396人(含40名外交人员),入境人员均按有关规定转用至旅客目的地外省市或天津市各区集中隔离。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自3月18日零时起,除发热等可疑症状者按规定程序处置外,从任何途径入境来津的所有人员原则上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在津外国人士总体情绪稳定,表示积极配合天津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和驻津商会负责人实地察看了集中隔离点有关情况,对安排高度认可,对提供的周到服务多次表示感激和感谢。

  外国人员来津中绝大部分是外资企业的员工、管理者及家属,有力度、有温度、周到细致地做好生活服务保障,做好他们的疫情防控工作,也是为天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部分。要尽力照顾好他们在居家观察期间或集中隔离观察的日常生活,关注他们的心理状态,有问题随时可以和外事部门的工作人员联系协助解决。我再次提示大家,外办24小时咨询求助电话是022-58368675,安排专业外语干部24小时值守。

  二、外事部门在疫情防控,特别是涉外疫情防控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市外事部门闻令而动。办党组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开展信息收集、形势研判、政策研究、协调沟通、宣传报道、突发事件处置等各项工作。针对涉外疫情防控急需语言翻译,联合教委选拔组建了精通英语、韩语、日语、意大利语、德语、俄语、法语的170人语言志愿者团队,及时为全市各区提供涉外疫情防控语言服务。

  在1月25日深夜马航OD688航班降落出现发热乘客隔离处置,2月29日韩亚航空OZ327降落天津机场乘客分区接收转运隔离,3月10日晚北京机场来津日籍人员转接安置,3月20日至4月17日37个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入境检验检疫、国际友好城市、友好组织、友好人士慰问复函、捐赠接收等工作中,主动出击,第一时间介入提供外事协调、语言翻译、沟通解释等保障。利用各类平台,发布英文版动态信息及相关政策共计596篇。第一时间开通了24小时咨询求助电话,截止4月15日下午18:00已接听咨询电话1500多个。外办党员干部参与下沉街道社区工作,参与涉外防控政策宣传、外籍人员入津排查、社区巡逻值守等工作,目前全办除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必需的人员外,其余党员干部全部充实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外事组、成立六个疫情防控专班、到区里、到社区、到一线执勤值守,配合指导,直接面对面做工作,一起处理现场事宜。

  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多点暴发态势,疫情是人类的共同敌人,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疫情发生以来,包括韩国、意大利、白俄罗斯等国在内的国际友好城市和社会各界给予天津市大力的支持、慰问和援助。3月11日我市支援韩国首尔、釜山、仁川友好城市的598箱二级、三级医用口罩和防护服共计5.6吨防疫物资发往韩国。3月23日我市支援意大利的医用口罩和1万件防护服发往意大利驻华使馆。4月13日我市捐赠白俄罗斯共和国的2万个医用外科口罩、2000套二级防护服、2000套三级防护服和1万只一次性医用手套交付白驻华使馆。我市向三个日本友好城市神户、千叶、四日市捐赠的6万个医用外科口罩、4000件医用防护服将于下周起运,借此表达我市人民对韩国、意大利、白俄罗斯、日本早日战胜疫情的支持与帮助。谢谢大家!

  李喜超:

  感谢陈卫明同志。下面,请侯金坡同志介绍有关况。

  天津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侯金坡: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当前,我国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向好,但境外输入病例却出现持续增加,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已经成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一方面需要从正面监管角度健全完善管控措施,另一方面需要进境旅客和管理相对人守法依规、予以配合。

  为明晰相关的法律责任,海关总署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细化了《刑法》“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具体适用情形,较好地衔接了海关执法和刑事司法。对于强化法律的执行力和威慑力,为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意见》规定了六类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

  一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

  二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三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施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运、寄递出入境的;

  四是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五是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

  六是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意见》同时明确,实施这些行为,如果引起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见文末备注),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上述六类行为,是在国境卫生检疫法律法规所涉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行为的基础上,结合执法实践,梳理出的违法情节比较严重、对公共卫生安全危害较大、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行为。比如,拒绝执行健康申报、体温监测或者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的行为,就属于这种情况。健康申报制度对于海关及时掌握出入境人员相关信息,精准识别高风险人员具有关键作用。但一些入境人员抱有侥幸心理,采取各种手段拒绝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本人健康状况,不配合体温监测;还有一些入境人员明知自己已出现染疫症状,仍故意隐瞒发病情况、境外旅行史,或者采取吃退烧药等方式降低体温,掩盖发热症状,在国境卫生检疫环节蒙混过关,入境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导致与其密切接触者被感染或者被隔离观察,给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风险。依照刑法规定并结合《意见》,上述行为如果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就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见文末备注),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借此机会,我再次提示广大出入境旅客以及相关人员,要如实、准确填报健康申明卡,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口岸卫生检疫工作,这不仅仅是保护您本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需要,更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以上就是我发布的内容。谢谢大家!

  李喜超:

  感谢侯金坡同志。下面,请赵金铭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天津边检总站边防检查处处长赵金铭:

  各位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在当前国内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国际疫情持续蔓延的形势下,天津边检总站坚持把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充分发挥边检机关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检查管理、口岸限定区域管理、上下外国船舶人员管理等职能优势,严格执行暂停持有效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政策,积极配合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和境外疫情经水路输入防控工作,全力构筑防范境外疫情通过口岸向境内输入的坚固屏障。我们主要开展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外国人入境管理。自3月28日零时起,我们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收紧了外国人入境政策,对持3月27日以前签发的来华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阻止入境、原路退回;对自天津口岸24小时直接中转过境的外国人不予签发临时入境许可;对持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以及3月27日以后签发的签证的外国人,允许入境。总站及时向有关航空公司通报了相关政策,要求航空公司在境外登机环节严格把关,不得载运上述不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来华。截至目前,从天津口岸入境外国人数量已同比下降超九成。

  二是配合做好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工作。天津边检总站将从天津口岸入境人员的全量信息及时推送天津市及入境目的地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各地方政府落实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措施。各边防检查站在对出境人员实施检查时,均会核查最近一次入境记录,发现违反14天隔离规定的人员,依法阻止出境,并移交口岸所在地联防联控机制处理。

  三是严密防范境外疫情经海港口岸输入。天津边检总站围绕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境外登陆换班、在港船舶上下人员、船员登陆及离船入境等疫情防控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强化入境船舶船员排查预警、在港船舶全时段全天候管控和下船船员闭环管理等工作措施,并在天津市做好境外疫情经水路输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构建了港口登陆和离船入境船员全过程管道式闭环防控工作体系,确保海港口岸入境人员全程封闭可控。

  四是严厉打击疫情期间海上偷越国边境违法活动。疫情期间发生偷越国边境行为,将增加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不可控性。近期,天津边检总站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对海上偷越国边境违法活动进行专项打击。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海警及公安沿海保卫部门协作力度,全线布防、合成作战,进一步织牢织密海上反偷渡防控网。在此也郑重警告企图组织、参与海上偷渡活动的不法分子,以及协助组织偷渡活动的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身试法者必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偷越国边境行为可能导致疫情跨境传播的危害,发现偷渡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天津边检总站举报,共同保卫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来之不易的战果。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法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我发布的内容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李喜超:

  感谢赵金铭同志。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新闻机构。

  天津日报记者:

  市外办作为涉外工作中的职能部门,在疫情防控中坚持哪些原则?

  陈卫明:

  疫情无国界,在疫情全球蔓延的形势下,人类是命运共同体,我们必须加强国际合作。作为天津市的外事部门,我们必须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外事组的要求,贯彻一视同仁和严谨、严格、严肃的防控原则,做好涉外疫情防控中的外事工作,为严防疫情输入提供外事沟通协调,为广大在津外国人提供服务,确保全市人民包括在津外国朋友的健康和安全。

  天津广播电视台记者:

  听了您的介绍,《意见》的出台很有必要也很及时。能不能再具体介绍一下,如果发生了国境卫生检疫方面的违法行为,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后果?

  赵金铭:

  首先,我们不希望发生这种情形,这将不利于疫情防控。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在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外,我们还综合运用以下多种手段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一是提高查验比例。将被处罚人员列入海关失信旅客“黑名单”,在进出境环节对其行李进行100%开箱人工彻查,有同行人员的,对同行人员的行李一并予以严查;对被处罚人员的进出境邮件、快件进行100%开箱人工彻查;被处罚人员属于海关监管企业的工作人员的,对这些单位将采取提高抽查比例、加严检疫监督等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

  二是调整信用等级。属于海关实施信用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关务负责人等,这些人员的违法行为将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属于海关实施信用管理的交通工具的运营企业,其交通工具的违法行为将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

  三是实施联合惩戒。依托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将被处罚人员的违法信息归集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地方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如果被处罚人员属于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四是加大曝光力度。对被处罚人员违法情况,除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和地方信用网站公开外,还将通过各种媒体将案件信息公之于众。

  李喜超: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今天的新闻发布到此结束,感谢大家。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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