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境外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为防范境外疫情向我市扩散,最大限度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我市将全面实施入境来津人员集中隔离措施。
自3月18日零时起,除发热等可疑症状者按规定程序处置外,从任何途径入境来津的所有人员原则上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将由居住地所在区安排专车负责转送至集中观察点。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监测,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短期入境来津商务人员经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后,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及限定商务活动区域等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隔离人员费用自理。对于不服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及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信息来源:天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