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企业问题协调处理机制
2018-07-31

      为落实市政府口岸办关于“双万双服促发展”开展“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研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的活动安排,进一步提升口岸“营商环境”的要求,促进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口岸通关整体服务水平,航运中心业务部以问题为导向,问需问计于进驻单位、企业及办事人员,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同时建立了企业沟通联系群。秉承 “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及“精准精心精细保姆式服务”的理念,对于在调研、投诉咨询窗口、中心服务热线及企业沟通群中各企业所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着落,特建立如下问题处理管理及协调机制。

一、建立企业问题处理台账管理制度

按照时间顺序将企业所反映的问题建立统一规范的台账进行精细化管理,台账内容包含具体时间、问题对象、具体建议或问题、问题协调负责人、措施安排、问题解决责任部门、解决落实具体情况等等。根据问题处理进展,业务部随时对台账进行更新,并及时将阶段性处理情况反馈给企业,以便达到高效快速精准服务企业真正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

二、建立企业问题协调处理机制

航运中心业务部及时对企业反应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并建立如下协调处理机制,各相关部门上下同心为企业共解难题。

1、对于航运中心能够解决的或由于航运中心内部原因导致的相关问题,通过航运中心快速反应群及时反馈给中心相关部门,能够第一时间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拿出相应解决方案逐步解决。

2、对于一些企业在通关环节中遇到的一些重要问题或提出的好建议,航运中心不能解决的,填写企业通关问题协调处理表格(附后),及时转报给口岸办海港处,同时报送给口岸办、航运中心相关领导。

三、建立问题处理反馈机制

航运中心业务部由协调负责人随时跟踪责任部门对企业问题的处理进度,同时责任部门也要随时主动将处理的阶段性成果及时反馈给航运中心业务部,直至问题处理完毕。航运中心业务部将问题处理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并做好记录。同时,按照问题处理的难易程度将问题分为一般问题和较难处理的重要问题,对一般问题的处理结果阶段性汇总报口岸办及航运中心相关领导,对重要问题遵照“一事一结”的原则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口岸办及航运中心领导。


1.png

(信息来源:天津口岸信息)

地址:天津市卫国道216号   邮编:300162   联系电话:022-24739000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6479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61号    网站标识码:bm09000025
地址:天津市卫国道216号 邮编:300162
联系电话:022-24739000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