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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边检总站简化船舶边检手续和管理措施
服务自贸区建设和口岸大通关
2016-10-11 天津边检

为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着力回应服务对象新期待,主动服务天津自贸区建设和口岸大通关,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部署,天津边检总站自2016年1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了国际航行船舶边检手续和管理措施。

一、简化船舶出入境手续。对出入境船舶,不再收取《船员物品申报单》。

二、简化境外船舶出入港手续。对出入港境外船舶,不再收取和制作《边封》;除本港登离船人员名单、《登/离船申请》和临时入境许可申请外,不再收取纸质申报单证;船舶代理公司在船舶进出港动态2小时前进行网上报检,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且经边检机关核对无误的,办理正检手续时代理人员可以不到现场。

三、简化境外船舶停靠特定类型码头期间管理措施。对停靠在符合特定条件的修造船厂(仅限于修、造船舶时)或石化码头的境外船舶,简化部分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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