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3月,成立天津码头检查组,负责对外轮及旅客的边防检查工作。4月,又相继成立了塘沽码头检查组和卡口检查组。码头检查组负责5百吨以上的船舶进出口的检查工作,并兼顾 海上巡逻及配合航政局(港务局的前身)随客货班轮进行海河航道的检查工作;卡口检查组负责渔船进出港检查及管理工作。
1950年8月,成立海港公安处,受天津市公安局和港务局双重领导。海港公安处统管天津塘沽边防检查工作。
1951年4月,海港公安处改称海防保卫处,由天津市公安局领导。原3个检查组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港口检查站、塘沽港口检查站及卡口检查分站。
1952年8月,撤销海防保卫处,将天津、塘沽港口检查站合并成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边防检查站,建制归属河北省公安总队,业务受天津市公安局领导。边防检查站下设检查、侦查、秘书3个科室。
1953年10月,天津边防检查站又划归天津公安总队建制。
1958年10月,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边防检查站划归天津市公安局航保处建制,边防检查站下设天津科、塘沽科、新港科。
1959年11月,边防检查站归属天津市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总队领导。
1963年2月,天津边防检查站实行人民公安部队体制,隶属河北省公安总队领导。原来的塘沽、新港科及监护连分别改为检查科、监护科。
1966年6月,河北省公安总队改编为河北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天津边防检查站隶属独立二师。
1969年1月,河北省军区独立第二师调防,将天津边防检查站移交给天津警备区建制。这时,检查站下设办公室、政治处、后勤管理科、检查科、监护科和一个监护中队。6月,天津警备区决定撤销北塘、大神堂、蔡家堡边防哨所移交地方管理,哨所人员全部调边检站工作。
1973年9月,天津边防检查站划归天津市公安局领导,改建成为边防检查处,序列为天津市公安局第九处,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边防检查站”。下设证件检查科、调查研究科、行政管理科。1975年,组建了监护二中队、监护三中队。
1980年10月,经中共天津市委和公安部批准,将天津边防检查站改为天津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局,实行局、站合一体制。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边防检查站"。
1980年10月,天津边防保卫局组建张贵庄机场分站,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张贵庄机场边防检查站”。12月,东沽、北塘、高沙岭、蔡家堡、大神堂5个边防派出所移交给地方公安部门管理。
1982年2月,经公安部批准,改变天津边防局、站合一的体制,撤销天津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局,保留天津边防检查站。1983年6月,成立张贵庄机场安全检查站。
1983年10月,天津边防检查站划归天津武警总队建制,边检业务仍归市公安局领导。对内称“武警部队天津总队边防检查站",对外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边防检查站。
1985年10月,根据公安部边防体制改革的要求,天津市公安局恢复边防保卫局。边防保卫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后勤处。
1988年3月,成立边防局教导队。8月,边防局教导队和武警天津指挥学校边防学员队合并,成立天津武警指挥学校边防分校。是年,恢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天津边防总队”的名称,与边防局一个机构两个名称。
1989年1月,边防保卫局办公室、政治处、后勤处分别使用武警天津市边防总队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名称。是年,边防局成立技术通讯处。
1998年7月,国务院颁 布《国务院关于北京等九城市边防检查职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国函[1997]76号)等文件,核定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厅级)为公安行政编制,隶属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其后,总站进行了职业化改革,正式列入公安行政编制。
2011年,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调整北京等七个职业制边防检查总站机构规定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54号),总站升格为正厅级。
2018年4月,国家移民管理局成立后,天津边检总站隶属国家移民管理局垂直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