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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咬定目标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2019-10-14

这是一场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攻坚之战;


这是一场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的正义之战;

这是一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持久之战。

2019年1月21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攻坚期。在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要求,始终保持强大攻势,提升办案质效,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截至2019年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28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03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万余起,查获涉案资产价值1474亿元,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坚持高位推动,狠抓组织部署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今年5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强调,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督导成果运用,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始终保持强大攻势,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坚持“稳、准、狠”不动摇,一鼓作气、持之以恒,才能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和公安部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狠抓落实。

赵克志部长多次主持召开部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第一时间制定出台了《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意见》,对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公安部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赵克志部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由27个局级成员单位组成,明确职责任务,层层深入推进,并先后派出5名部领导带队赴各地开展实地督导,直接组织案件侦办工作。

——2018年8月28日,山西太原,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推进专案攻坚,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

——2018年10月17日,湖北武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依法打击整治力度……

——2018年11月27日,云南昆明,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召开,要求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剑作用,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公安民警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公安部先后多次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动员会、电视电话会、工作推进会、领导小组会,公安部扫黑办每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频调度、通报情况,强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按照公安部要求,省、市、县各级公安机关均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重要问题及时解决,重点线索亲自批办,重大案件直接指挥,为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坚持执法为民,狠抓线索核查
扫黑除恶越“凌厉”,民众越有安全感。

河南安阳打掉一个特大“套路贷”黑恶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29名;

云南对跨境组织赌博、绑架、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开展专项打击,打掉涉黑涉恶团伙36个;

湖南岳阳以打击非法采砂为切入点,对长江流域涉砂类涉黑涉恶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共侦办4起涉黑案件和1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破获刑事案件92起,查封扣押冻结资金等财产共计1.3亿元……

公安部扫黑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努力形成黑恶势力全社会人人喊打的局面,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要求黑恶势力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限期自首——在专项斗争伊始,公安部就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并公布举报方式,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有奖举报措施。

项项举措、累累战果不断彰显党中央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热情不断高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目前,公安部扫黑办直接接收群众举报线索10.6万余条。

线索的摸排核查工作,既是公安机关发现黑恶势力、客观判断形势的重要依据,也是回应群众呼声、取信于民的有效抓手。

公安部坚持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制定《公安机关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负责的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和上级刑侦、督察部门负责的“一案双查制”,对线索摸排责任、分类处理、核查程序、办结标准以及责任追究等提出明确要求,有效落实了线索核查责任,目前各地核查反馈率达90%。

为了及时准确地开展好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工作,公安部扫黑办成立线索核查中心,建立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录入下发举报线索。安排专门力量对线索进行分办处理,对核查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对重点线索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涉黑涉恶势力彻底挖出来。对梳理出来的2.4万余条涉黑涉恶线索,全部录入扫黑除恶信息系统并下发各地开展核查。

面对情况复杂、涉及“保护伞”的重点线索,公安部扫黑办直接向省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排除核查阻力干扰。

坚持依法办案,狠抓办案质量
“市民闫某身陷‘套路贷’且手中没有任何证据,类似经济纠纷案件给公安机关办案带来困难。”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一名办案民警说。

通过分析,该案符合“套路贷”犯罪特征,警方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迅速立案,展开深入调查。经过50余天侦查,警方成功打掉以吴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

扫黑除恶,既要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5个文件,为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供了基本遵循。

公安部先后举办3期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和刑侦大讲堂,各省级公安机关也分别举办多期培训班,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法治保障。公安部法制局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下发办案指南和开通扫黑热线等方式加大指导力度,把有关指导意见传达到基层实战部门。

公安部扫黑办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侦办黑恶犯罪案件中,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准确界定普通违法犯罪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区别,准确区分普通犯罪团伙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始终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程序意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为防止专项斗争中出现简单化、扩大化,公安部扫黑办制定“三条铁纪”,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对黑恶势力“有多少打多少,打多少是多少”,严格依法办案,严禁扩大打击范围。

公安部始终加强对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今年已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和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信息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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